2024年长兴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7月25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07月25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07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应专业;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培养招录的农村社区医生和尚在服务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长兴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县行政中心大楼a座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2-6024358。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需提交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一张,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后不可更改。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用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等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提交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报名无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具体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附表: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07月17日